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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不动登记行为贯穿不动登记的始终,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与性质。厘清不动登记行为性质对完善我国不动登记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本文从不动登记的概念入手,剥茧抽丝,将不动登记行为性质定位进行了简要剖析,希望对理论发展和实务适用有所裨益。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行为 混合行为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动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债权担保方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已不鲜见。但理论界对让与担保的客体界定莫衷一是,国外先例也有所不同,对不动让与担保的效力认定,法院裁判更是大相径庭。相较于其他典型担保方式,不动让与担保有着许多先天的制度优势,但因未为民法所规定,其有效性也一直饱受争议,因此厘清有关争议,界定不动让与担保的具体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不动产让与担保 物权法定 法律构成
  • 简介:不动领域是公证业务的重要领域,而在公证介入不动领域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裹足不前的现状背后,是对公证行业正确把握市场脉搏、契合市场需求、推动不动公证服务模式优化更新的声声呼唤。

  • 标签: 不动产公证 新模式 一站式公证平台
  • 简介:《物权法》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确认登记在不动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登记制度有重大意义,但对一些现实问题尚需尽快制定配套法律予以明确。

  • 标签: 登记生效主义 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 简介:国外有关不动登记机关的情况复杂、多样,我国应借鉴国外不动登记的先进做法,但不能忽略不动登记应当符合我国的国情这个因素。我国不动登记机构的设计不应当采取一步到位跨越式的改革。而应当采取过渡性渐进式改革,即以土地登记为基础,将土地物权、房屋物权的登记统一起来,由统一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待房地产登记逐步完备后再考虑移植到其他机构,比如司法行政机关,然后再单独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不动登记行政机关。

  • 标签: 不动产物权 登记机关 统一
  • 简介:在附不动抵押权的主债权转让场合,就不动抵押权是否需要办理移转登记这一问题,学说理论上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相应的,司法实践中各法院的判决也存在这样的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南绿兴源糖业有限公司、丁兴耀等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的裁定书中认为无须登记即可生效,结论殊值赞同,但并未清晰地就法律解释上的矛盾作出全面的回应。事实上,各法条都有各自的规范本旨与范围,其矛盾之处仍需通过解释作业达到调和,在对判例分析的同时,仍有进一步反思完善的必要。

  • 标签: 主债权转让 不动产抵押权 移转登记 法律解释
  • 简介:不动笔墨不读书”郑日金提起读书生活,许多人都知一古谚俗话:“不动笔墨不读书。”这里的“动笔墨”,不知读友您是怎样理解的,我总觉得它是一段步步登高的台阶。回头望,我还只是登上了三级。童年好奇———“不画记号不读书”记得童年受当教师的父亲的影响,读书时...

  • 标签: 笔墨 邓小平 书写批注 江西省 思维特征 学习体会
  • 简介: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中对动产抵押做了相关规定,但动产抵押打乱了物权法固有的严谨体系,在公示方法、公示效力上产生了难以逾越的障碍,且动产抵押的效力规定有违法理。我国宜仿效德国、法国和瑞士采用在学理和实践上确认让与担保的方法以替代动产抵押。

  • 标签: 动产抵押 公示方法 公示效力 法理
  • 简介:“开放课程运动”是在课程国际化、网络化、信息化和综合化的世界发展趋势下应运而生的。开放课程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到开放课件、开放获取、开放内容、开放教育资源等与开放课程密切相关的概念。探寻开放课程从“限制登录”到“开放获取”,从“开放教育资源”到“开放教育实践”,从“开放内容”到“开放课程模式”的发展路径,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开放课程的含义,促进开放课程运动的发展。

  • 标签: 开放大学 开放课程 开放课件 开放教育资源 开放教育实践 开放课程模式
  • 简介:动产现实交付的性质一般是与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这种不具有独立性的考察造成对交付本身性质的误解和忽视。将交付作为交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单独提出,立足于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分,从节约交易成本角度分析其性质,将有助于正确理解交付的性质,正确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促进交易。

  • 标签: 动产现实交付 法律性质 行为性质 交易成本
  • 简介:研究型教学在专业课教学被越来越多的采用,给出了“常微分方程”课程研究型教学中的一个教学案例——用Banach不动点定理(压缩映射原理)探讨分数阶微分方程解的存在唯一性。

  • 标签: BANACH不动点定理 分数阶微分方程 解的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