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电信的普遍服务是全世界都在追求的一个社会目标,即以能承受的价格向全体公民提供无差别(服务质量和资费标推一视同仁)的电信服务,这也是所有电信运营者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在经济学中,电信普遍服务业务属于公共性产品,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由于普遍服务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全体公民能够公乎、合理地获得基本的电信服务,而不是运营商盈利。所以很显然,普通服务的提供与维持不适于用市场的方法来解决,而应该被纳入政府的公共政策。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开展电信普遍服务的实践,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电信普遍服务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某个企业的责任。各国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不是是否提供普通服务,而是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确定适应本国国情的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和实施机制。
简介:2006年广东省电信业发展平稳。全省各基础电信企业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586.8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0.9%,比全国电信业务总量增长率低5.2个百分点:完成电信业务收入988.9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8.3%,分别比全省6DP增长率、全国电信业务收入增长率低5.7、3.4个百分点,占全国电信业务收入的15.3%,居全国首位;实现电信增加值699.9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2.7%,占全省6DP的2.7%: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242.8亿元,比2005年同期减少10.9%:电信税费总额达121.9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0.2%,电信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