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我国第一次明确规定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法律,是199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于199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条第3款对什么是商业秘密作了较为科学的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简介:俄罗斯相信,中国需要俄罗斯,中国没有俄罗斯不行。还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分析家就预测,中国到2010年将变成俄罗斯天然气最大的进口商。的确,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总裁阿列克谢·米勒和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总经理陈耕不久前签署了关于向中国供应俄罗斯天然气的备忘录。该文件规定发展长期合作。根据该备忘录西伯利亚天然气从2011年开始向东方出口。预计,在开始阶段中国每年将获得不超过800亿立方米天然气。可以比较,去年俄罗斯天然气巨头开采了5472亿立方米天然气,其中1510亿立方米用于出口。也就是说,800亿立方米一这大约是现在国家天然气出口量的一半。
简介:商业秘密虽然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但这种排他性具有相对性,其他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商业秘密。因此,应注意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合法获得商业秘密二者之间的界限,自行构思、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合法受让或被许可等均属侵犯商业秘密之例外。司法实践中,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窃取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其他财产的,则应视情况按照盗窃罪处理。另外,以企业重大经济、技术秘密为犯罪对象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已经由国家经由一定的程序提升为国家秘密,则应按关于国家秘密犯罪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