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11月18日财企【2002】5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做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应当严格执行《指导意见》的规定,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二、试点工作由省级以上财政、科技部门组织实施,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组织实施。三、各地应当对《指导意见》颁布前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清理,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抄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要确保股权激励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四、选择试点企业必须严格按《指导意见》第二、三条的规定执行,其中,《指导意见》中所称“国有控股”是指国有股权在50%以上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选择的试点企业不超过5户,试点企业名单应抄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五...
简介:2015年4月16日财建[2015]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
简介:据统计,截止1999年12月31日,河南省国税部门共为我省外贸出口办理出口退(免)税6.4亿元,同比增长10%,为我省外贸形势好转,遏制出口下滑趋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提高出口货物退税率,不断加快退税进度,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出口退税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1999年,我省国税部门严格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不断加强服务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外贸出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确保应退税款及时退到企业帐上,增强外工贸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二是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退税进度:1、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退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