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科书、教师、学校,这些长期以来学校教育固有的基本元素以及由此建构的教学生活,如今正在被新时代“开放学习”的新需求、新观念和新方式所颠覆。汇聚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和超前想象的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各类场馆也可以为更有价值的教与学活动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学习环境。因而,场馆已经成为国际国内教育变革的重要实践领域。国际上,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机构历来就有面向社会大众及学校提供教学服务的传统。近年来,场馆提供教育服务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其核心与灵魂,而不仅只是重要功能之一或是附加任务。美国新媒体联盟从2011年开始陆续发布年度性博物馆版地平线报告和图书馆版地平线报告,给我们描述了博物馆、图书馆等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如何应用信息技术展开教育活动的实践与发展前景。
简介:摘要财产犯罪是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所以,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是认定行为是否成立财产犯罪的关键。而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常常需要参考或者根据民法规定作出判断,但民法的目的又不同于刑法的目的,故导致财产犯罪认定的困难。倘若民法关于某种行为的效力存在争议,导致财产损失的认定缺乏定论,那么,就会对财产犯罪的认定增加难度。无权处分行为便是一例。无权处分行为也可能构成财产犯罪,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权处分,就否认其成立财产犯罪。民法中的无权处分行为与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其界限便在于该行为的主客观要件是否符合财产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对于被害人来讲该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否穷尽民事救济手段后依然无法得到救济。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滥用职权作为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理由,在行政权不断扩张的今天.该规定的内容使得司法权可以对行政主体的栽量活动进行审查,为防止行政权行使的肆意提供了司法保障。但是在我国当下的现实中,行政法学界对“滥用职权”的内涵与表现形式等基础理论研究存在较大争议,形成多种不同的观点,相对一致的学说理论没有形成;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滥用职权”进行准确定位,进而导致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对“滥用职权”的标准难于把握,不能、不愿也不敢适用“滥用职权”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试从“滥用职权”的不同认识出发,梳理之间存在的核心争议点,进而根据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分权制衡,界定滥用职权司法审查的界限与深度.以期明晰在司法审查中法官需要把握的适用标准。
简介:本文由作者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所做的专题报告整理而成。公共职能的私有化目前是德国乃至欧洲经济行政法上的一个重要主题。作者从介绍私有化的定义和目标出发,揭示了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状况下公共职能所面临的私有化的国际压力,从而引申出私有化的界限问题。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权利从国家手中转到私人手中,国家的职能是否会因此受到很大的削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是私有化界限问题的首要问题。在确定了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之后,对这些职能在什么程度上进行私有化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作者在行文中着力从私有化的实体性界限方面,即基本权利、社会国家原则和法治国家原则三个方面对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