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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探讨了美国侵权法领域新近出现的一种诉讼,为我们了解国外侵权法领域的动态提供了很好的例子。文章既详细描述了这种公共侵扰侵权之诉,该诉求寻求让产品制造商为大规模的社会疾病承担责任,又对不同法院对此给出的不同答案以及引起的争论进行了评析。文章最后指出了公共侵扰侵权的五个关键性限制要素,它们来自于长期的历史发展和最近判例法的发展,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得出结论:公共侵扰不应当成为一种将原告武装起来,向产品制造商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的理论,无论原告是政府还是个人。

  • 标签: 公共侵扰 大规模产品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
  • 简介: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法院处理的网络著作权案件已经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一些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或者P2P软件的服务商是否构成帮助侵权的认定。在这类诉讼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原告有时不经通知,即直接起诉,而被告则援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安全港条款,要求适用通知与移除规则。

  • 标签: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责任认定 侵权 帮助者 著作权案件 P2P软件
  • 简介:随着跨国公司在部分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从事国际犯罪的行为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追究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的态度也更为积极。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在国际法层面和国内法层面的认识和理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究竟应当采取何种途径确保跨国公司的国际犯罪行为得以追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 标签: 跨国公司 国际刑事责任 国际刑法
  • 简介:票据伪造情形中的伪造人和被伪造人,一般情况下都无需承担票据责任。在我国学界,这早已成为定论。不过,当出现表见伪造的情况时,被伪造人应当承担责任。可是该责任追究能否适用表见代理类推适用的方法得以解决这一问题值得研究。另外,当有被伪造人愿意追认时,被伪造人票据责任不得免除。问题是在票据伪造中,在被伪造人愿意追认的前提下,追认的对象是什么。进而,如果被伪造人可以追认,其追认效力是属于有溯及力的补充授权,还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一种新的票据行为。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为此,针对表见伪造和被伪造人追认这个核心问题,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责任划分,以求厘清票据伪造中当事人的责任关系。

  • 标签: 票据伪造 被伪造人 票据上责任 票据外责任
  • 简介: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民事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探讨,着重论述了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的主要特征,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条件与原因的区别,多因一果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划分.

  • 标签: 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 客观性 必然性 法律性 原因
  • 简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明确国企经营投资中9大方面54种情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意见指出,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 标签: 经营责任人 违规 国企 责任追究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经营投资
  • 简介:《律师法》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这种赔偿责任不能免除或限制。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指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美国还包括前任是一名律师)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属于第三者保险。

  • 标签: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律师法》 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素质 民事责任制度
  • 简介: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问题,法律更倾向于公司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在个案中往往因公司多数决制度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问题。虽然法律为小股东设定了股份收买请求权及公司解散制度等救济途径,但此类规定更加侧重在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大股东压制行为是滥用权力且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根基,该种行为应由法律规制,而不能仅仅拘泥于"资本多数决"、"股权平等"等原则而对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视而不见,法律应持积极态度介入,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和自由。

  • 标签: 股东压制 股东诚信义务 股份收买请求权 公司解散制度
  • 简介: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之必要性研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退出机制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资合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一定的资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它是一种介于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的一种企业形态。资合性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资产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意思表示机关.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本身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要求,股东不能任意干涉公司经营活动。人合性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股东信誉为基础,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其存续也都是以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尊重各个股东的意志,而不是完全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安排公司事务。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公司法更强调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而对公司的人合性却缺乏足够的认识。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制度研究 资本多数决原则 公司法理论 退出机制
  • 简介:刑事错案的产生和存在源远流长。有了刑法,便有了刑事错案。古时的“冤狱”,就是刑事错案的一种。但是,对于刑事错案的概念,古今中外,各有不同理解。我国对刑事错案研究的重视,始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将刑事错案纳入国家赔偿范围。随后,各级司法机关内部建立了相应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九九七年《刑事诉讼法》、修定后的《刑法》“两法”相继实施,我国对刑事错案的研究进入新的阶段。

  • 标签: 刑事 错案责任追究制 “两法” 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
  • 简介: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推定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控方证明的难度.对案件适用推定不是有罪推定,而恰恰与无罪推定原则具有相容性.推定具有可反驳性,被告要推翻控方的推定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承担抗辩责任.此种抗辩责任与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不是一个概念.

  • 标签: 刑事诉讼 刑事推定原则 证明责任 抗辩责任 无罪推定原则 被告人
  • 简介:<正>一、反垄断法法律责任的功能定位(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各国的立法,反垄断法的目的一般是为了防止经济力的过度集中,维护自由公正的竞争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此外,反垄断法也保护参与经济活动的一般企业的经济行为的自由,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这两方的权利免遭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垄断企业和寡占企业的侵害。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这两个方面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自由

  • 标签: 法律责任 论纲 损害赔偿 竞争秩序 自由刑 责任形式
  • 简介:作为法律要求之外的事项,企业社会责任起初乃受到社会因素和市场因素的驱动。近来,法律作为一种驱动机制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市场力量和法律力量的交互作用有效推动CSR运动向前发展的过程显示,CSR运动的进展需以一个充满活力、富于自主精神的市民社会作为必要前提。对中国而言,要想促成CSR的良性发展,应该积极促进市民社会的建设。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 法治 市民社会
  • 简介:联营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之间的联合经营。我国《民法通则》第三章对其主要法律关系作了详尽规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打破地区、部门间封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联营体。《民法通则》关于联营的规定对新出现的联营体已显得过于宽范,笔者就几种比较特殊的联营体的法律责任方式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1、混合联营体的法律责任方式。混合联营体俗称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是指联营体中包含有法人型、合伙型、合同型三种联营形式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联营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由于这种联营组织中不同性质联营体的民事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不同,因此承担的法律责任方式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在组建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之初,就应该严

  • 标签: 联营体 责任方式 无限连带责任 联营成员 联合体 复合伙
  • 简介: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 标签: 金融监管 侵权责任 法定补偿制度
  • 简介: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十时十分,A某填单欲买进“津国商”股票1000股,买进价格为3.29元,有效期为当天,限价当面委托。随后,A某将买单递给券商操作员。操作员很快打印出“深圳委托买入单”递给A某。A某接单后,即装进口袋离柜回大厅观看行情显示。当时行情显示“津国商”为3.28元后,逐渐上涨,至十一点二十分涨至3.45元。A某此时拿出“深圳委托买入单”后,发现券商自编号、股东深圳帐号、姓名等全部错误,即A某欲买进的股票未能买到A某的帐户上,A某的资金没有动用,而动用了B某的资金,为B某买进了A某欲买进的“津国商”,B某却不知此事。A某方知未能买进,便于十一点二十四分再次填单买进“津国商”1000

  • 标签: 买进股票 委托人 证券商 欺诈行为 操作员 证券经营机构
  • 简介: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价格调控的政策,其中最令老百姓关注的就是前一阶段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该措施规定,对于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国家实行临时的价格干预制度,达到一守规模的捶产经营企业在提价前要进行提价申报,批发和零售企业则要进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大杀手锏的联运,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共产品的涨价势头,稳定社会的心理预期。但从另一个角度,

  • 标签: 社会责任 公共企业 法律角度 价格干预措施 食用植物油 液化石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