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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个结果
  • 简介:公安行政处罚要受的规制.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应当体现了案卷排他原则,即将听证笔录作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唯一依据.这是对行政处罚法有关行政听证程序规定的新发展.

  • 标签: 行政处罚 行政听证 案卷排他性 处罚规则
  • 简介:信任与监督是人类社会的不朽命题。高度的信任,较少的限制,便于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但是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必然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刑事裁判文书来看,控制下交付与非控制下交付的界限似乎是明确的,可是对于控制下交付的具体操作而言,哪些是属于控制下交付,哪些是为了其他目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为了保障控制下交付的正确适用,应当增加适用控制下交付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准确,保障社会公众对于刑事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术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完善法律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 标签: 刑事诉讼 控制下交付 权力监督
  • 简介:货币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公司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常见的行为,目前调整借贷的立法众多,渊源层次复杂且不协调,借贷合同效力规范争议较大。《公司法》第149条和第116条的规定没有解决公司间借贷关系与效力问题,公司立法应该梳理已有的法律条文,明确对公司间借贷活动的禁止、允许或其他安排,以促进公司借贷行为的规范运作。在禁止加例外许可的公司借贷立法模式下探讨公司借贷立法的结构调整,实现公司对内部关系人借贷禁止的同时,平衡合理的公司资金融通渠道与资金调度周转。

  • 标签: 公司借贷 借贷关系 禁止 例外许可 借贷立法
  • 简介:内容提要:环境危机的出现和生态文明的倡导赋予知识产权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对知识产权法进行生态化改造,首先须论证其正当。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生态经济的科技观和人学观、环境正义和环境公平理念构成了知识产权法生态化的理论基础,它们与知识产权法生态化的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共同阐明了知识产权生态化的正当内涵。

  • 标签: 生态化 正当性 环境伦理 生态经济 环境正义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
  • 简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这一特点也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过程之中。目前,对每一个代表在代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同时是否又代表全体人民的问题,宪法学界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层次决定...

  • 标签: 人大代表 利益主体多元化 利益集团 利益群体 整体利益 人民代表
  • 简介:公司法应关注公司利润分配的多元形式问题,对非现金股利形式应予体系补足。应增加分配定义条款,将经济意义的分配排除在法律分配形式之外;应针对非现金非配对股东的不利影响,采取分类规范策略,增设实物股利分配条款、负债股利分配条款、股份股利分配条款,以矫正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对公司非现金分配的非理性立场,有效保护知情权、交易决策权与受平等对待权等股东在公司分配过程中享有的具体权利。

  • 标签: 公司利润分配 公司非现金分配 现金股利 股份股利 实物股利、负债股利
  • 简介:所谓公共行政组织系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通过法律、行政和地方法规授权而享有并行使某项行政权力的组织,具体包括诸如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专门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自治组织,这类组织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成为了行政主体,其主体职权违法,排除、限制竞争即成为行政垄断主体。当下亟需进一步确定各种公共行政组织的行政垄断主体地位,对其行政权力的行使施以有效的法律控制与监管,从而强化有关公共行政组织的行政垄断禁止规定的法律适用。

  • 标签: 行政性垄断主体 公共行政组织 行政违法
  • 简介:由于宏观暴力、金钱暴力和象征暴力这些压制因素对法学学术交往的扭曲,法学学术批判和交流在很多情况下是很难达成合法共识的,是无效的。学术交往有其自身的运作逻辑和规则,不同于政治领域的权力逻辑,因此,政治干预并不能在法学界制造合法,而只会破坏合法。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法学学术批判存在三个有效维度:真实、正确和真诚,而中国法学学术批判在这三个方面可能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只有满足了这三个有效维度,法学学术批判和交流才能不断地达成有效的短暂共识,才能为法制改革提供知识支持。

  • 标签: 学术交往 真实性 正确性 真诚性
  • 简介:<正>刑事公诉案件是相对于自诉案件而言的。自诉案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必须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告诉的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公诉案件,则是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对被告人作出裁决的案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罪刑一般都比较严重。根据我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既可依法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可依法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维护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律师执行上述职务的情况看,人们

  • 标签: 公诉案件 被害人 代理律师 代理人 必要性 合法权益
  • 简介:保护文化多样的价值追求应当融入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反垄断法应以最为文化友好型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率目标。反垄断法作用于文化市场主要以普通的消费性文化产品为规制对象,对非消费性文化产品应尽量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有些国家立法直接确立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或将其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主要是基于文化多样保护之考虑,但这种法定豁免模式并不符合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的保护应以个案分析为基础,宜采酌定豁免模式。个案分析主要依赖两条豁免路径,一是效率抗辩标准,二是附属限制理论我国《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保护虽未有直接规定,但其第15条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可类推为文化豁免的制度依据,只是需要注意规定的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 标签: 文化多样性保护 文化豁免制度 效率抗辩 附属限制
  • 简介: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为扫除经济社会中残余的黑社会势力,与黑社会组织、恶势力勾连的企业成为打击重点。对"关联企业"的含义和类型作出界定、对"关联企业财产"中"涉黑"要素的认定进行法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关联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具有多样;关联企业为涉黑组织生存、发展以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门财产;专门财产应用于犯罪组织或组织犯罪活动所需。最后,依法确立关联企业"涉黑"财产的二元分类处置模式。

  • 标签: 扫黑除恶 关联性企业 经济特征 涉黑财产 刑法解释
  • 简介:我国公务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冒充执法人员诈骗的案件也频繁发生,这导致司法实务中经常出现执法相对人对公务行为的合法产生认识错误的案件。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结论,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因而具有重大实务意义。公务行为合法的认识错误问题,与此要素在妨害公务罪中的体系地位密切相关。认为公务行为合法是构成要件要素的观点,被认为存在刑事政策上的难题;而客观处罚条件说则会导致自相矛盾的结论,也无法妥善处理基于合理原因的认识错误;违法要素说没有成功区分合法的基础事实和合法的评价本身,并且与二分说一样,都建立在公务行为的合法等于反抗行为的违法这一错误假设基础之上。既然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构造是反抗合法的公务行为,那么,公务行为的合法就应该属于构成要件要素,至于构成要件要素说可能引发的刑事政策上的难题,可以通过行为人所属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理论和未必的故意理论来解决。

  • 标签: 妨害公务罪 公务行为合法性 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 未必的故意
  • 简介:“全球化”趋势对主权国家的法律实践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面临着如何对待本国法律传统、域外法律经验以及如何改进本国法律制度等尖锐问题。在各种争论中需要坚持的一点是,法律发展的基本推动力来自于其创制主体所面临的社会现实。本国法律传统、外国法制经验,都可以为解决问题,推动法律生成、变化而提供重要的信息,但它们并非一国法律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传统与当下、本土与域外法律制度的复杂互动之中,法律的发展往往会通过具体的历史实践表现出不同于以往、不同于他人的自主特征。即使在全球化时代下,我国仍然可以并且需要坚持法律发展的自主

  • 标签: 全球化 法律传统 法律移植 自主性
  • 简介:刑法中的责任对于犯罪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有责阶层的核心内容。责任的本质特征是非难可能,只有在具有非难可能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能对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对于非难可能,需要从实质上进行理解,尤其是需要从违法认识和期待可能这两个维度为非难可能提供根据。其中,违法认识是非难可能的智识要素,而期待可能是非难可能的意愿要素。在我国刑法中,非难可能的要素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而是一个理论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违法认识和期待可能的法理而出罪的案例还是较为罕见的。随着刑事法治的加强,责任主义的思想观念必将逐渐获得认同。因此,以非难可能为中心的责任概念应当进一步推行。

  • 标签: 责任 非难可能性 违法性认识 期待可能性
  • 简介:近年来,源于德国的结果加重犯直接关联性理论受到我国许多学者的青睐,但其中存在不少的争议与误解。"直接关联"是德国法院从多个判例中逐渐形成的规则,其主要功能在于限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范围。从"直接关联"出发,德国学界发展出风险关联性理论、轻率关联性理论、基础犯罪的保护目的关联性理论等学说。在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中引进直接关联性理论,需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和体系的思维方式,并将其融入客观归责理论体系中。如此才能既保持理论体系的完整,又能保证合理地限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范围。

  • 标签: 直接关联性 结果加重犯 客观归责 体系性地位
  • 简介:我国证券市场侵损投资者权益现象严重,投资者渴望通过诉讼维权。但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民事纠纷诉讼要有行政前置程序,明确证券纠纷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不仅导致证券投资者诉讼维权难度增大,且成本也过高。随着我国广大投资者维权的强烈呼唤和证券市场法制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立即推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建议我国从证券纠纷诉讼管辖、证券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简化证券诉讼程序等方面,尝试适当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以满足投资者维权之需求。

  • 标签: 证券市场 证券纠纷 代表人诉讼 证券投资者权益
  • 简介: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实体裁判权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事回避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违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其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违背直接言辞和集中审理的审判原理,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最大障碍,除了理论上的先天不足,通过数据考察,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存在异化运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必须废除审判委员会的裁判权,方能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审判委员会 刑事裁判权 异化运行
  • 简介:关于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诉权的问题.理论界存在赞成和反对两种不同观点。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有现实的必要和理论上的可行。且与法律监督权并不矛盾。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民事公诉权 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