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的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的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使。
简介:对于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明确了社会主义中国价值认同目标和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目标,并由此共同建构了一个具有密切联系但是又有不同针对性的社会认同目标体系,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强有力的举措,有利于提高社会认同有效性,打造民族和国家精神支柱。
简介:中国领导人指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架构众多,建立一个符合地区实际、满足各方需要的区域安全架构势在必行。”中国应当抓住目前的战略机遇,本着“主动谋划、积极进取”的精神,在亚太地区安全问题上扮演“概念设置国”“议程设置国”的角色,在适当时机提出建立亚太区域安全架构的倡议。中国倡导并参与亚太安全架构的建设,有助于达到以下目标:整合并超越现有的地区安全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国在整个亚太地区事务中的引领作用,同时推进“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和“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两大目标;缓解中国在本地区的安全压力,冲淡美国的亚太安全同盟体系并最终使其转型;保障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国在亚太安全事务中的规则制订权;引导国内外舆论和公众正确理解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和国际合作观。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在近期内都不大可能主动提出关于亚太安全架构的倡议,而中国正式提出这一倡议的时机亦不成熟,拟首先明确自己的战略目标,厘清战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