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阐述了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理性与现实性统一和兼容的最佳选择,是实现人们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伸张正义的手段。本文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制度,将公证制度建立在科学客观的前瞻基础上,其价值在于符合现代法治要求、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的公证制度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简介:“警司警诫制度”是香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减少司法惩处过程中精神伤害的一种司法制度.就是由一名警司或警司以上级别的警务人员向一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警诫.从而不再向这名未成年人提出刑事检控。这种制度的主旨是:因为一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牵扯进刑事诉讼的过程.可能就是一次痛苦的经历.可能造成永远不可恢复的精神损害。刑事罪名成立及被判刑罚的污名,极可能造成一生都不可弥补的伤害。为了免将未成年人带上法庭接受审判,香港律政司就授权警司和警司以上级别的人员,对适合的案件在案发日起一个月内对未成年人施行警诫,警诫时最少有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伴。这就是“警司警诫”的全部内容,但它不是适用全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的先决条件必须有:
简介:此单元的演讲嘉宾为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兼研究局局长黄毅,湖南省湘潭市市长余爱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刘建军,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部副主任王岩岫,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锋,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厚增。他们从不同侧面、不同视角论述了独到的理念、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对如何把知识产权质押与金融创新结合起来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以及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规范发展等,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黄毅局长在题为“金融知识产权:银行业竞争的战略储备”的演讲中,强调了金融知识产权对银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目前我国银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等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途径: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研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明晰、适宜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国内银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起信息交流机制等。
简介:迄今为止,我国对法律制度废止时的制度善后并没有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废止一项法律制度犹如从制度灌木丛中连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问题有三个:为什么要拔除,这可称为制度供给;如何干净彻底地拔除,这可称为制度实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补拔除后出现的空白,这可称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理性建构主要包括确定制度供给的主体、说明制度废止的理由、阐明制度废止的法律依据、明确制度废止的形式等;制度实施包括正向度的制度配套和反向度的制度清理两个部分;法律制度废止后并不必然引发制度创新,如果需要创新,则创新后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