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美法的判例制度其运作本质是法官释法与造法,法院通过释法与造法而创制的先例或判例是法律渊源之一。英美法的判例制度其要义不在于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从先前的判例得到借鉴和指导,而在于它把判例看作是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遵循和适用的规则与原则。在英美法的判例制度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受先例的约束,但法官对待先例具有广泛的酌处权。先例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遵循先例;二是区别先例;三是创制先例与推翻先例。因此,对待先例的推理类型可以概括为:遵循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区别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创制先例和推翻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其推理模式可以概括为:例推模式与类推模式、区别模式、衡平模式与否决模式。而且公开判决理由是通过对话与交流达成共识或多数意见以寻求法律适用统一性或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安排。
简介:目的探讨逆行法足趾再植的特点及其效果.方法从1991年~1999年,对19例(25趾)离断足趾进行再植,再植时保持患足背伸90°~120°,逆行法再植的顺序:趾底皮肤→趾底皮下静脉→趾固有神经→趾固有动脉→屈趾肌腱→单根克氏针固定趾骨→趾伸肌腱→趾背动脉→趾背皮下静脉→两侧及背侧皮肤.结果25趾中23趾成活,成活率92%,患趾总屈曲度,趾为25.~70.,第2、3趾为35.~90°,断趾外形恢复良好,趾尖两点辨别觉10mm~16mm,患者行走步态正常15例,基本正常4例.结论离断足趾再植极大减轻了病人伤残率,功能及外观恢复满意,逆行法再植足趾显示了独特的不需变换体位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