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民事诉讼所设计,但也可对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提供参考。特定环境的司法方法、司法公正的确认包括两者关系的确认,优于对两者的或模式或概念的普遍性追寻。“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提出,实际上表明司法方法的设计本身即存在一个逻辑困难:将一个要素,或若干有限要素,在“方法表”中加以限定,会遗漏其他也可能是重要的要素,而无穷无尽地排列各种要素等于是无法界定“一个司法方法”的固定要素。“要件审判九步法”建构的积极意义,正在于尽力着眼具体的司法实践,探索具体解决司法方法问题的手段,并包含了一个学术意义的潜在逻辑张力,即暗示司法方法的开放性。
简介:法庭言论入刑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也不是毫无逻辑和底线。"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真实性抗辩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英美国家精心设计的致力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的方案,为厘清法庭言论的刑法边界提供了有益借鉴。划分刑民边界,明晰要件要素,扩展阻却事由,保护善意言论;高配入罪门槛,区分善意和恶意、公益和私利,等等,在审慎扩权的同时严格限权,是新条款施行平行不悖的两条进路。
简介:<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质、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正确理解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正确认定和
简介:问卷调查方法是立法后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量化方法,它通过测评人们在立法实施后心理和行为倾向的变化,为立法后评估提供了基本的事实依据。为探明问卷调查法的实际应用情况,在对广州市人大九次立法后评估中的问卷调查活动进行跟踪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了其抽样方法不科学、样本数量不足、概念操作化过程缺失以及调查结论运用不够充分等问题。对此,提出了问卷调查工作应重新厘清其定位,以评测公众对立法实施的感受和看法为中心,提高调查主体的专业技能,设置必要的校验机制,以及扩大调查结论的运用范围等建议。
简介:本文考察了有关涉外民事代理法律适用的各国立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正在讨论的《民法》(草案)中的涉外代理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修改建议。
简介:志丹县双河乡豆制品加工厂位于双河乡政府驻地,志丹县城南部,1987年建厂以来,始终遵循双河乡党委、政府“乡办加工,村抓种植,乡村联动,一体开发”和“强乡富民”的办厂宗旨,把黄豆系列开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遗余力地抓好豆厂的管理提效工作,进一步牵动全乡乃至全县和周边县区黄豆产业的开发,经过十多年的实践,
简介:法律规避是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一种常见的欺诈行为.在禁止法律规避的问题上,各国的国际私法理论、立法和实践各有不同的主张.在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禁止法律规避的规定尚不完善,拟以专编规定我国国际私法规范的民法典草案.对法律规避问题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围绕禁止法律规避制度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问题,提出了禁止法律规避应当是我国国际私法中一项独立的、一般性的、非歧视性的制度的观点,并在分析第九编的体例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国际私法中的禁止法律规避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简介:人文函授教材《中国法制史》最后四讲(第九、十、十一、十二讲),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修改原“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加大了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力度,其进步性自不待言。然立法的不彻底,亦产生诸多弊端。就强制猥亵罪而言,“强制”表现为手段的强迫性和违背他人意志性,二者缺一不可;“猥亵”则包括一切侵犯他人性自决权的行为,而无论其目的为何。此外,“猥亵”和“侮辱”具有同一性,不论理论还是实务,均难以区分二者,对此应在修法时删除“侮辱”,改“强制猥亵、侮辱罪”为“强制猥亵罪”。
简介:民法总则系关于民法的基本原理,适用于私法全部,其理论的变迁攸关民法的发展及进步.查阅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民国九○年度以来的相关裁判,发现了若干具有价值的指标性判决.所谓“指标性判决”,其意义有二:(1)法院提出了具有原则性的重要法律见解;(2)在法学方法论上有启示性.从这些判决,我们可以看见实务上为适应社会发展,实现法的价值理念,持续不断地致力于阐释补充民法的基本原则,丰富了法律的生命.
司法方法中的推理、管理、修辞及司法公正——以“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样本
法庭言辞入罪评析——兼论《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适用
正确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立法后评估中问卷调查方法应用的实证研究——以广州市人大九次立法后评估活动为对象
涉外民事代理法律适用的国际立法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26条评析
拓展市场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志丹县双河乡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管理
禁止法律规避制度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对《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禁止法律规避条款的思考
中国法制史第九、十、十一、十二讲辅导 第四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
新强制猥亵罪的法理解读和规范评价——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民法总则在实务上的最新发展(下)——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九○及九一年度若干判决的评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