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性收费和罚款是集政策性、法律性于一体的社会管理活动,它在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收费和罚款管理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1)一些地方和部门无视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使一些收费罚款项目重复甚至相互矛盾。(2)收费罚款标准不够准确、具体,弹性太大,导致执法人员实际操作中随意性过大,收费罚款标准杂乱不一。(3)执收执罚人员由各单位选定。而且一旦成为执法人员,其“权利”则不可限量,一些素质差、动机不纯的执收执罚人员已成为社会公害。(4)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明令禁止收入和罚没收入,严禁给执法单位和个人搞返还或提补助,但实际执行中却返还照提,补助依旧,坐支挪用严重。
简介:行政事业性收费纳税是国家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性质,对部分项目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依法征收的税收,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严格区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职能性收费、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对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收费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从过去财政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中派生出来的一种国家行为,且开征时间不影响和制约,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问题,亟待我们去进一步研究、探索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