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经济法论丛》自1999年开始编辑出版,每年2卷。每卷设专论、评论、域外法与比较法、立法研究、成教研究、博士硕士论文精选、信息与动态、书评等栏目。面向海内外征稿。本论丛稿约规程如下:一、来稿字数一般控制在1.5万至5万汉字之间,手抄或打印均可。字体务求规范、清晰,引文、资料、数据务必核实。文责自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并主编的专业性法学论文集,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济法论丛》创刊于1998年,每年出版两卷,迄今已出版二十七卷。2008年开始入选CSSCI来源集刊。《经济法论丛》热忱欢迎海内外法学研究者、法律院系师生、司法工作者及法学爱好者惠寄作品。
简介:<正>一、本论丛向海内外诚征各类经济法稿件,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等方面内容的专论、评论、立法研究、成案研究、域外法与比较法文章或资料信息、书评等。非经济法方面的稿件本论丛一般不予刊登。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并主编的专业性法学集刊,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济法论丛》创刊于1998年,每年出版两卷,迄今已出版23卷。2008年开始入选CSSCI来源集刊。
简介:<正>一、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独立性苏联创立了广泛的经济立法,它全面调整社会主义经济中形成的关系,规定国家经济机关的组织和活动问题。它规定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关于国民经济委员会、经济部、国家委员会的规则),国家的社会主义企业和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托拉斯条例、区拖拉机站条例;关于扩大企业经理权限的决议。)管理经济活动的程序规定在关于计划化、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供给、经济合同、国民经济中的信贷、结算和银行监督的规范法令中。为
简介:《经济法论丛》(EconomicLawReview,ELR)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的专业性法学集刊,自1998年创刊迄今已连续出版32卷。《经济法论丛》主要刊载经济法学理论与实践前沿原创研究成果,设有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等常规栏目,以及热点专题、域外法动态等。一、本刊热忱欢迎海内外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惠寄有关经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并主编的专业性法学集刊,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
简介:《经济法论丛》(EconomicLawReview,ELR)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的专业性法学集刊,自1998年创刊迄今已连续出版29卷。《经济法论丛》主要刊载经济法理论与实践前沿的原创研究成果,设有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等常设栏目,以及热点专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济法论丛》热忱欢迎海内外法学研究者、法律院系师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自1999年开始编辑出版,每年2卷。每卷设专论、评论、域外法与比较法、立法研究、成案研究、博士硕士论文精选、信息与动态、书评等栏目。面向海内外征稿。本论丛稿约规程如下:一、来稿字数一般控制在1.5万至4万汉字之间,手抄或打印
简介: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和协调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
简介:<正>中国目前正处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转型时期。转型社会的根本特点在于政府与新兴市场的关系正处在不断的调整之中。因此,中国经济法承担的功能已不是邯郸学步,必须直面中国经济转型之需。那么,经济转轨与经济法究竟为何种关系?转型经济中的经济法又有何特点?中国经济法在转型时期承担什么样的历史使命?这些都是每一个经济法学人不能不予以考虑的问题。
简介:社会法作为寓于法律社会化过程中的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第三法域,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作为经济领域法律社会化现象的经济法.因而,一方面,经济法具有广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经济法与狭义社会法之间,各自所对应的国家干预在范围、宗旨和手段上都不尽相同,但在经济与社会趋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需要完善其功能的配合.
简介:
简介:摘要法的基本精神、法的指导思想以及法的立法宗旨即为法的理念;法作为客体、人作为主体,客体对主体即法对人的正确引导即为法的价值。作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是形成科学的、系统的经济法理论的基础。文中对经济法的价值进行了分析。
简介:<正>【编者按】一门学科的独立,必须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有其独特的范畴和理论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学安身立命的根和本,经济法学界的同仁,只有坚持学科自信,不断实现理论创新,才能使经济法学之树根深叶茂。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不乏学科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国家调节说"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漆多俊教授在考察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同步演变的过程中,归纳出了"市场三
简介:<正>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简介:摘要《经济法》课程是中职教育财会专业中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的涵盖面比较全面,既涉及到法律知识、税务知识和会计知识,还涉及到仲裁知识、劳动保障知识等。作为一个从未涉世的中职学生来说,面对大量枯燥的法律条文,要求做到既掌握又能运用,确实需要下一定的努力才可以把握。本文从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出发,阐述了《经济法》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如何让学生在理论与实践中都有所收获,从而拓宽思维,把学到的经济法知识很好地运用到专业领域中去。
《经济法论丛》稿约
论苏维埃经济法
经济法的地位
转轨经济中的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的历史使命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初探
如何学习应考《经济法》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浅谈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重难点辅导
公法、私法与经济法
《经济法》教学实践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