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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义务举证责任,指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权利,因为该权利系对方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而产生的具体明确的义务,从而免除提出该主张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义务举证责任实际上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种形式。举例说明,甲夫与乙妻分居一年,双方所生一子一直随乙妻生活。现乙妻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追索分居期间的子女抚育费,甲夫认为已经给付。因为甲夫支付子女抚育费系其法定义务,故乙妻对

  • 标签: 举证责任倒置 义务性 给付之诉 子女抚育费 双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
  • 简介:间接正犯的正犯性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围绕此问题,各国刑法学者众说不一,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说。本文拟对其中有代表的学说进行介绍,然后逐一评析,以期能对进一步研究间接正犯的正犯性问题有所裨益。

  • 标签: 间接正犯 正犯性 学说
  • 简介:赠与无偿的本质特征是非利己和无对价。即赠与人不得因赠与行为而取得利己对价。非利己有直接、间接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含义;对价要符合两个条件:合法和主观价值

  • 标签: 赠与 无偿性 标准及认定
  • 简介:一、问题的缘起2000年杭州老人叶某遗赠保姆百万元一案,曾在杭州引起轰动,全国各地不少媒体纷纷报道,这至少说明这一合法、正确的判决没有被人们普遍接受。有学者撰文提出应在继承法中设立特留份制度,因为老人叶某的女儿无遗产可继承。...

  • 标签: 遗赠 遗产 继承法 被继承人 近亲属 特留份制度
  • 简介:保证作为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我国民法教材中均被认为是合同行为。但是在不同的教材中对于该行为的当事人却有不同的表述。有人主张,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①,有人主张保证合同至少有三方当事人参加。保证合同关系是保证人与被保证(债务人)、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三个方面当事人参与的合同关系“。这就产生了双方合同说和三方合同说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值得商榷。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也时常存在着合同关系。但是否就可据此认为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和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的结合呢。首先,保证合同是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 标签: 主债权人 合同无效 主债务人 保证合同 保证行为 保证责任
  • 简介: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不同,认识的层次和阶段任务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同时,由于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控方与被告方所负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的性质不同,导致对控、辩双方所适用的证明标准有所差异.另外,从诉讼效率及保护人权出发,对于不同的证明对象也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本文在考察国外立法例以及对相关原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证明标准的多元化和层次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中国 刑事诉讼法 证明标准 证明主体 证明对象 层次性
  • 简介:法律以人的社会为基本预设,这意味着法律调整的是人的涉他行为,其调整对象多为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法律起源、法律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方面,无不涉及人的社会的基本假定。当然,人的社会与人的自然又是一对永远无法和解的矛盾,在强调人的社会的同时,法律也应当为人的自然的保存留有余地。

  • 标签: 法律 人的社会性 人的自然性
  • 简介:人权,一般意义上理解为“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其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通过现代法治社会制度上的设计,使人权这种价值得到最彻底地实现。其中,司法在国家职能中县有保障人权实现的最终救济功能。…….

  • 标签: 人权 司法最终救济性 道德应然性 法律应然性 诉权 人权保障
  • 简介:自白任意规则就实体法价值而言,自愿的自白比强迫的自白要真实、可靠,有利于实体真实的发现;就程序价值而言,通过维护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以及遏制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来实现程序的正义。自白任意规则的设计与运作正是贯穿着这两种价值进行权衡与选择的过程。

  • 标签: 自白 任意性 规则 价值
  • 简介:冲突规范素有“桥梁法”之称,但人们在研究其价值的时候却大多关注其目的价值。冲突规范的价值实现过程是动态的,在冲突规范的价值系中不仅包括目的价值。还包括工具价值。本文从冲突规范结构和属性的特点、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的关系及冲突规范在国际法领域的特殊作用方面对冲突规范的工具价值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

  • 标签: 冲突规范 目的性价值 工具性价值
  • 简介:立法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的过程中制定的有关宪法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立法决定是应对法律缺位达致法律实现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法律实用主义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立法决定在立法层面和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着名称不统一和效力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在对立法决定进行效力认定时应该坚持宪法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科学立法原则和民主立法原则。只有通过在立法过程中完善相应的立法技术规范,明确立法决定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立法决定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 标签: 立法性决定 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程序 法律效力
  • 简介:票据法赋予票据关系以无因,是增强票据流通性的必然结果,也是票据信用功效发挥的前提。但是,票据关系无因,一旦被人为用作割断与票据基础关系联系的手段,或用以遮盖其无实质权利存在的地位,以及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必将导致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失衡,进而使得社会利益受损。对此,立法及司法理念亟待转换,票据关系无因虽然使得票据关系与其基础关系剥离,但是其并未也不能将价值因素从法律制度中剥离出去。为保持票据流通性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应在票据关系无因制度中注入票据关系无因否认之要素。

  • 标签: 票据关系无因性 票据关系无因性否认 衡平性规范
  • 简介:明确作为罪刑法定的一个派生原则已为西方理论界所普遍承认。明确原则不仅要求罪刑法定,而且要求对罪状和法定刑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新修订的刑法典,摒弃了过去刑事立法中“宁疏勿密”的指导思想,采取了“尽量明确”的立法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基本原则明确;二、罪刑的明确化程度有较大提高;三、取消了三大“口袋罪”。

  • 标签: 明确性 基本原则 罪刑
  • 简介:犯前、犯后情节简单归属于人身危险不只是语义缺损,而且违背法治原则。因为处罚未然之罪缺乏正当根据。从理论上讲,累犯、惯犯可罚的根据是行为人蔑视、敌视法益的意志状态能被罪过归属;积极救助、赔偿被害人或者威胁被害人或因部分减轻犯罪侵害程度、或客观说明其犯罪意志状态和改变而可以影响刑罚轻重:行为人自首、立功从宽处罚在于他与法律合作的态度是其再社会化的基本要求。简言之,为安全适用刑法,所谓“人身危险”在特定情况下可影响刑罚适用的综合评判标准,但不宜直接成为情节的定性根据。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刑事责任 罪过 主观恶性
  • 简介:“法治中国”概念之深层问题的合理澄清和理论的内在展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建立在一个什么样的思想平台和分析框架之上。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多元现代不仅能包容和超越现代和后现代、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价值纷争.而且能为不同文明背景下现代的多种文化方案和制度模式的社会变迁过程及其内在诸多因素的持续互动提供结构上的理论分析模型.其理论潜力使之有可能成为一个合适的理论平台和可供借鉴的分析框架。从现实的学术语境来看,目前法学界法治的中国话语之兴起。其提供的二元对立框架并不足以回应“法治中国”的深层问题或作为合适的分析框架。由此.法治中国需要在多元现代的视野下.走向一个更具包容的法治论辩框架。

  • 标签: 法治中国 多元现代性 分析框架 包容性
  • 简介:立法因素对金融法实效的影响在对司法现实中金融法实效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分析。立法者通过控制法的排他、对称和严整决定了金融法的可实施。研究表明,立法因素的改善是提高金融法实效的必要途径。

  • 标签: 金融法 信息不对称 法律监管
  • 简介:本文结合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对我国尚有争论的宪法司法化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着重从宪法的法律、宪法的权威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阐述了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必要及其现实意义。

  • 标签: 宪法司法化 必要性 中国 宪政建设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