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广西审计学会章程(广西审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2001年3月31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