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规范编纂技术是指一部法律或者法典在其语言风格、条文表达以及体系安排等表现形式方面所采用的方法。规范编纂技术在我国法中的应用研究,目前尚未充分展开。本文主要从结构上的一般抽象、一般条款、"具体"规则的提取和辅助性抽象技术规范四个方面,对我国合同法规范的编纂技术特点加以初步研究。我国合同法在规范编纂技术方面普遍采用了抽象编纂技术,并使用了多种抽象技术方法。但是,我国的抽象技术使用尚不成熟,主要表现在宏观上抽象有余而微观上抽象不足、抽象不彻底、辅助性抽象技术使用尚不娴熟等。希望未来制定民法典时,能更加注重编纂技术,对法律规范做出更加符合逻辑的抽象化提炼与整理。
简介:我国现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不论是量刑理论还是量刑买践,郡倾向于有期徒刑的规范化,侧重对徒刑的量化规范,对刑种裁量的规范化却鲜有涉猎。我国刑罚种类的多样性、刑罚结构的阶梯性以及法定刑的配置模式、刑罚轻缓化的国际趋势决定了“刑”之规范化既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也有现实上的必要性。量刑规范化作为一项系统、全面的工程,不应当仅着眼于“量”之规范化,更应当着眼于“刑”之规范化。主刑和附加刑、监禁刑和非监禁刑之间的合理选择、搭配乃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法官对刑罚种类的正当选择乃是量刑均衡化的第一步,“刑”之规范化是我国今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大努力方向。
简介:行政法律规范本应是十足的行为规范,但在我国却出现“裁判规范化”现象,必须改变这种认识与现状,还行政法律规范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律特质,实现行政法律规范应有的完全价值。行政法或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规范化就在于:通过行政法或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加以约束或限制,实现行政秩序。强化行政法律规范行为规范化去裁判规范化的途径是多样的:在改变规范意识的前提下,将直接规范公民权行为和行政权行为作为立法的重心,同时在行政执法中应实现对公民权行为和行政权行为的双重规范,改变泛责任化现象,并且要去司法中心化。
简介: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健全机制确保规范运行,搭建平台依法规范审批服务以及创新管理模式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改革成果,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简介:在法院审判的诸多领域中,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关系着公民的生命、自由和权利,而我国尚没有建立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运行机制,导致有时对同一案件事实,不同的法官会选择适用不同的刑事法律,对同一刑事法律,不同的法官又会持不同的解释,特别是刑事裁判中的量刑问题常因时间、地域、法官不同而产生较大的差异,出现同案不同判、量刑失衡等现象,严重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