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遏制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与政府监管执行者产生的寻租行为,减少寻租问题所带来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在寻租行为监督过程中引入社会公众参与。通过分析中小企业、政府监管执行者和社会公众三方之间的行为关系,构建三方共同参与的寻租博弈模型,研究三方在监督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均衡点及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降低社会公众的监督成本,提高社会公众的监督能力,加大寻租活动参与双方的惩罚力度,能够有效遏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寻租行为;并且社会公众监督的重点在于其效率提升,而社会公众监督效率与社会公众监督能力、惩罚力度等因素相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实施对策。
简介:突发的极端自然灾害带来巨大的应急需求,超出政府应急供给能力。如何有效地将市场资源、社会资源纳入灾害治理网络是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的重中之重。虽然信息的流动性会促使社会组织以自组织形式主动参与应急管理网络,但该类组织为网络带来资源的同时也会增加网络协调的难度,因此,研究社会组织的参与形态,明确该类组织的网络定位,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组织的良好互动,从而改善复杂适应系统中应急体系的适应能力。本文以2013年芦山地震为研究对象,揭示社会组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功能特征,分析该类组织在应急管理网络中的角色定位,从而探讨社会组织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现状。
简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机制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顶层设计。其中评估主体贯穿稳评的各个环节,明确认识主体类别、厘清主体间关系类型、探明主体结构特征等对于促进决策科学化、健全稳评机制、指导稳评实践均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72份重大项目稳评文件和20份稳评报告为样本,利用内容分析法梳理出稳评主体间的关系类型和现状;而后利用社会网络,对各类主体在不同关系类型网络中的结构进行可视化分析,并对不同关系网络的结构特征进行了纵向比较,对各类主体在稳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及其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了解释。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完善稳评工作和主体间关系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稳评主体间关系以合作关系为基础,进一步细分为组织协调关系、监督指导关系、责任追究关系等三种形态的子关系类型;(2)主体间"权力-责任"格局虽已初步形成,但与其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3)主体间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公众监督、参与水平亟待加强。
简介:测定并计算了太谷农村蜂窝煤和薪柴两种燃料颗粒物、CO、CH4和多环芳烃排放因子,其中多环芳烃包括16种美国环保局优控化合物、12种非优控母体多环芳烃、12种硝基多环芳烃和4种含氧多环芳烃。蜂窝煤4类多环芳烃化合物的排放因子分别为3.56±5.42、0.73±0.099、0.22±0.48和0.36±0.62mg·kg-1,薪柴为62.6±41.3、20.4±3.61、4.44±6.18和0.84±1.00mg·kg-1。薪柴大多数污染物排放因子高于蜂窝煤,但蜂窝煤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变异则高于薪柴。蜂窝煤和薪柴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成分谱有显著差异,除菲、荧蒽和苯并(b)荧蒽为共同优势排放物外,萘、芴、屈和苯并(k)荧蒽为蜂窝煤的特征排放物,芘、环戊烯(c,d)芘和苯并[a]蒽为薪柴的特征排放物。3-硝基荧蒽与3-硝基菲和2-硝基萘分别是蜂窝煤与薪柴排放的主要硝基多环芳烃。母体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气固比主要受分子量(挥发性)影响,衍生多环芳烃则与取代基的性质有关。蜂窝煤燃烧前期母体多环芳烃的排放因子显著高于后期,两个阶段的总排放因子分别为9.52±12.3和2.54±2.42mg·kg-1,衍生多环芳烃在两个阶段的差别小于母体多环芳烃。
简介: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环境质量是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环境质量的优劣无疑应成为评价生活质量是否提高的标准之一.同时,保证资源具有可持续的支撑能力更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应体现出环境与资源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开发现实可行的方法,以用于制定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区域规划.本文从物质平衡的角度出发,利用投入产出分析作为中介体,针对区域发展的特点提出了将环境成本和资源价值体现在区域投入产出分析中的方法,并探讨了如何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区域规划研究中.
简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于地方创新并在中央层面被制度化后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推行,至今已经历十余年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可被视作包括横向和纵向扩散的政策扩散过程,对其中扩散机制的分析有助于理解和把握该决策机制实施状况与效果。基于对69份地方政策文本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扩散过程中可能出现政策学习、强制和模仿三种扩散机制;其中,横向扩散更多地表现为政策学习和模仿的产物,而纵向扩散则在更多地表现强制机制的作用的同时亦存在学习和模仿的可能。要改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效果,需在正视强制机制作用的同时减少模仿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应更好地促成政策学习。
简介:识别空气污染的高社会脆弱性地区,查明空气污染社会脆弱性的影响因素,这对于降低因空气污染造成的社会不平等、提升空气污染防治的效果都至关重要。本文首先提出了面向区域的空气污染社会脆弱性概念模型,并据此建立空气污染社会脆弱性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而以省级行政单元作为分析单位,运用投影追踪聚类模型,识别了空气污染社会脆弱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排名前五的影响因素分别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本科及以上人口比例"、"每千人医院床位数"、"儿童(14岁及以下人口)"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通过集成社会脆弱性指数来探索中国空气污染社会脆弱性的时空变化特征。结果表明:2000~2014年,社会脆弱性指数均值保持了逐年下降的趋势。2000~2010年,社会脆弱性指数标准差持续上升,2010年后出现下降。在整个研究周期内,全国各省的社会脆弱性经历了普遍偏高至部分好转再至好转局面扩大的变化。社会脆弱性的好转始于东北局部,再扩展至东部沿海,继而向中西部推进。在空间分布上,中部和西部省份的社会脆弱性偏高,北京和上海的社会脆弱性最低,华北和华东地区的社会脆弱性水平居中。
简介:转型期中国社会冲突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类型,这种类型的冲突是指政府以公共利益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改革发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以致政府建设的项目常常受到阻碍,甚至成为诸多冲突发生的根源。因此,如何治理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是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但从国内外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并不多。故而,本论文以一个公益拆迁事件引发的冲突治理事件为例,试图探讨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治理机制。论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信任机制是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恰当的治理机制。这是因为权威机制遇到了信任危机,市场机制又缺乏应有的环境,不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信任机制具有传统和社会的基础,是当前的可行的治理机制。但是源于中国的体制和制度的特殊性,信任机制需要辅之以权威机制和市场机制,形成信任机制主导的合作治理模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冲突治理的作用。本研究不仅极大地丰富了现有冲突治理的理论研究内容,而且对于政府冲突治理的实践也有重要参考价值。论文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是,针对我国大量的类似的冲突治理案例,运用统计方法分析该类冲突的治理机制的共性特点,以期形成更具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研究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