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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间接受害人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的直接受害人的对称,指的是侵权行为致直接受害人死亡或残废,因而导致扶养请求被间接侵害并丧失的受害人。直接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的,如果间接受害人中有来成年人,那么在目前司法实践中,该未成年人往往只能得到所必需的生活费的赔偿,而未成年人在今后受教育过程中必需支出的教育费则得不到赔偿。笔者认为,未成年间接受害人的教育费应当纳入赔偿范围,由侵权方承担。

  • 标签: 受害人 赔偿范围 教育费 扶养 未成年 侵害
  • 简介:武汉市黄陂区第五中学始建于1981年,是一所公办单设普通高级中学。学校位于有武汉第四镇之称的滠口街,学校东临滠水,西接武汉城市之根的盘龙古城,南毗武汉市区,北邻横店,承盘龙之灵气,通江城之广博,学校自建校以来培养出众多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 标签: 法制宣传教育 依法治校 普通高级中学 武汉市 第五中学 建设人才
  • 简介:为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1999年6月10日至2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会同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医政司在河北省北戴河联合举办了三期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这次培训的特点是: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办好培训班,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根据工作性质和学员要求设计课程,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司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教员,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

  • 标签: 法制宣传教育 依法行政 培训班 法制建设 北戴河 卫生法制
  • 简介:医疗行业是一个理论和实践必须紧密结合、医患双方应当和谐相处的特殊领域,但宥于特殊国情和法律传统,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执业医师的诊疗带教权^[3]、实习生的受教育权与患者的以生命健康为核心的隐私利益等权利往往发生冲突,进而引发医疗事故争议或医疗纠纷,给医疗卫生事业整体造成不良影响。如何在现有体制和法治环境下使三种权利得以妥协或改善,就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标签: 医疗教育 临床实习 权利 冲突
  • 简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我国而言,现阶段必须要对基本医疗服务之范围加以界定的首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尚未达到能够使国家完全承担人们所有医疗服务费用的水平,而必须有选择地加以保障;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福利。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可及性、必需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及符合公序良俗四个基本原则。《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有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概念的条款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基本医疗服务 法律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简介:为了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工作,进一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18年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标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健康 医疗纠纷 预防 施工 部署
  • 简介:位于武汉市北郊的黄陂区,被称作“武汉后花园”,是武汉市国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区,有人口117万,其中农业人口90万。辖区内的商代盘龙城距今3500年,是大武汉的城市之根。在这片养育了

  • 标签: 武汉市 黄陂区 农村教育 改革 教育经费 办学行为
  • 简介:2005年12月2日,湖北省人事厅和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以鄂人公奖[2005]40号文,对全省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81位先进个人和44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这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因而备受关注,影响很大,本刊将陆续刊登有关重点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 标签: 政府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事迹 食盐专营 盐务局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以及卫生部印发的《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全国卫生系统自2001年起深入开展了“四五”普法活动。

  • 标签: 法制宣传教育 卫生系统 卫生部 先进个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国卫办监督发[2018]22号2018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部分地区一些公司以“胎儿摄影”名义为孕妇提供四维彩超服务,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标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超声诊断仪 胎儿性别 卫生健康 非法使用 办公厅
  •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委、公安局: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2001年8月24日,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联合组织召开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张文康部长、教育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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