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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其中土地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编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这一用益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如此,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营。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权实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的收益清偿债务。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在货物买卖合同得到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时间按照风险转移规则确定.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时间规则便不适用了,这就是违约对风险的影响.

  • 标签: 违约 风险转移 货物买卖合同 时间规则 合同法
  • 简介:在罗马法中,有两种特殊的土地租赁演化为;永佃权与地上。现代民法延续了土地租赁化的进程,各国的民事立法普遍强化包括土地租赁在内的不动产租赁的效力。我国民法应该顺应这个趋势,把土地租赁明确地纳入物权法中的用益特权体系。

  • 标签: 土地租赁权 用益物权 物权 物权法
  • 简介:农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基础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从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并依照法的规定性确定其内容,以农户为权利承载主体,以承包经营合同为权利外在形式,并以农地集体所有为合理内核的一种具有公法性的债权化用益

  • 标签: 农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所有权 公法 用益物权
  • 简介: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公示原则和隐私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保护属于基本法,而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 标签: 物权公示 隐私权 对立 协调
  • 简介:在新形势下,应当以法律形式对海域使用的获得方式、流转条件、流转程序作全面、具体的规定.确保使用人手中的使用流转出来,最后流入那些有能力做好海域资源开发工作的人手中,达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杜绝海域使用中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使海域使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新型物权 流转制度
  •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革,我国特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所含缺陷日益突出。重塑与完备农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已为学界认同,并成为《物权法》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以民法学的基本原理为理论起点。集合“三农”中关涉农地的现实考察,比较中国传统与域外农地制度的利弊短长.对我国农地法律制度的构建提拱若干参考:即如何强化农地权利的特征应为未来立法的首要权衡。

  • 标签: 农地物权 债权倾向 物权属性
  • 简介:本文认为从现实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具体内容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仍然具有明显的债权性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要求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完全转化为性质的农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进一步化,已在实践趋势中与政策取向上愈加显现,应当建立健全农地使用制度予以确认和保障。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制度 物权化 土地使用权利 农用土地
  • 简介:一、拆迁中保护的不足在一个法制社会,一、拆迁中保护的不足………………………………………………4(一)拆迁相关立法的问题………………………………………………4(二)拆迁实施中的问题…………………………………………………5二、完善我国拆迁中的公民保护……………………………………7(一)加强法制的规范化建设……………………………………………71、厘清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界限,(2)对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听证

  • 标签: 中的物权 城市拆迁 拆迁中的
  • 简介:行为是直接引起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行为具有独立性、无因性,权变动是行为独立发生效力的结果,与债权行为无关。行为无因性虽然受到广泛批评,但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标签: 物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 简介:不动产物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基本性的制度。历史上并无不动产物登记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登记成为不动产物的必然要求,可以说"登记天然非不动产物公示方法,但不动产物公示方法天然为登记"。登记行为的本质为行政行为,通过法理分析可以发现合意是行为的成立要件,登记行为是行为的生效要件。登记行为和合意行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其成立要件各不相同,因此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行为的效力会有所不同,权变动也会因此存在各种不同情形。

  • 标签: 物权合意 物权登记 成立要件 生效要件 物权行为
  • 简介:实践中又出现了只有不动产登记才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根据、只有动产的占有交付才是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根据的观点和做法,法律要求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登记、动产物权变动必须交付占有,也就是当事人要求以不动产登记和占有交付这种方式来完成不动产物和动产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

  • 标签: 中的物权 交易中的 归属确定
  • 简介:自萨维尼提出行为理论以来,在世界各国就引起了较大争论,特别是在其存废问题上一直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行为在概念、效力、特征和价值等诸多方面均与法律行为不符,同时建立行为理论所要达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也不能通过该理论而有效地实现。与其对行为理论修补,不如顺应法律发展的潮流,舍弃这一理论。

  • 标签: 物权行为 法律行为 债权行为
  • 简介:摘要罗马法注重实际的适用问题,建立了完备的私法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可以说法学处于蓬勃发展的辉煌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极为系统的理论体系,该篇文章主要通过学习罗马法上对他制度的研究对他制度以及意义进行主要探析。该文分为两个板块进行论述,第一是对他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分别是役、永租和地上,第二是对其产生的意义进行简要阐述,以加深大家对他制度及其意义的理解。

  • 标签: 他物权 意义 权利
  • 简介:互联网络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已经对物权法制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它动摇了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使意思自治能够全面在物权法领域得以贯彻.然而关于网络对物权法乃至民法的影响,基本上没有引起学者的注意.因此,在我国目前正在准备起草制定物权法和民法典时,深入研究互联网络对物权法和民法的影响,不仅对丰富和发展物权法和民法理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对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网络时代 影响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自由
  • 简介:随着房地产开发业的发展,银行按揭合同在房屋买卖中越来越占重要地位。但银行按揭合同是否有效,在法学理论界却存在争论。本文试图从我国民法所采用的与现代论有关的法律条文的分析,从理论上对银行按揭合同的有效性进行论证,以期能对于按撮合同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履行有所牌益。一、关于银行按指合同的特殊性银行按揭合同是抵押货款中具有特殊性的一种法律形式。借款人以向房地产商预购尚末竣工的房产为抵押,向银行贷款,用以支付购房款,接受该购房款的房地产商,同时又是贷款的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到期向银行偿请所贷之款。其特殊性表现为:(1)法律关系的“组合性”:即按撮合同是几个法律关系的组合,它将贷款关系、房产预购关系、抵

  • 标签: 抵押物的所有权 银行按揭 物权论 抵押关系 抵押权 拥有财产
  • 简介:由于我国填海造地制度特别是相关权利制度的缺失,我国填海造地出现了诸多问题,需要溯本清源.在明确填海造地的权利基础、填海造地的类型与性质、填海造地涉及的主要权利的基础上,对各种权利之间的转换与承接以及权利转换与承接中的利益分配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 标签: 填海造地 权利基础 权利转换 利益分配
  • 简介:我国物权法应当构建一个怎样的用益体系呢,关于我国物权法上应当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用益体系问题,在建立我国用益体系的时候

  • 标签: 体系研究 我国益 物权体系
  • 简介:我国通说所主张的“优先于债权”理论,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结果,在逻辑上难以证成,在实践中也没有意义。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由学者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和官方草拟的物权法草案审议稿中设计的“优先于债权”条文,存在着含混不清、难以适用等诸多弊端。《物权法》没有承认“优先于债权”理论,在实践中也不宜援引该理论作为判案依据。

  • 标签: 物权 债权 “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 物权法 优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