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言,需要设立合理的创造性判断标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标准不同.因此技术比对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也应当有所不同。考虑到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标准要求较低.因此在评价其创造性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范围应当较窄,一般应当着重比对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但是在现有技术已经给出明确的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情形下.也可以考虑相近或者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
简介:一、抓住改革机遇,促进行业迅速发展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司法部.根据司法部的要求,从2001年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推行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截止2003年底,全市24家公证处均改为事业体制.体制的转变为我市公证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2004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394843件,是1994年的2.7倍;1994年至2004年全市累计办证总量为2810758件,平均年增长率为7.8%.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2004年,全市共有执业公证员16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10名,占66.7%,比1995年增长了3.2倍;共产党员87名,占52.7%.
简介:如何促进政府投资所生之科研成果尽快向产业界转移,充分实现公共投资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一直是各国政府所面临的一个挑战。美国于1980年制定的《拜—杜法案》通过将政府资助所作之发明获得专利的权利划归完成单位,以产权激励的方式刺激此类创新成果的实施,并为此构建了被称为"拜—杜规则"的一整套颇为完备的制度,其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效果。中国为提高政府资助科研所获得成果的产业化实施率,借鉴美国经验,在《科技进步法》中引入了"拜—杜规则"的核心内容。但是,仅有科技基本法原则性的规定是不够的,为充分发挥"拜—杜规则"的积极作用,《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必要充实这一规则的具体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