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对国家审计权本质属性的片面性认识,中国在建构现代国家审计体制时选择了“行政模式”,这一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更多具有政府内部审计的功能,在具体运行中存在独立性、权威性、效力性方面的不足。现代社会的演进,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防范公权力自主性意识的增强,中国国家审计无法全面承担对政府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及效率监督职责的问题,开始引起广泛关注。世界各国行之有效而又各具特色的审计体制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中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应在遵循审计权的独立性、效率性、权威性和协调性原则的基础上,以立法模式为基础,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
简介:“走进凌源第二监狱,给人最深的感触就是整个监狱管理非常‘阳光’,无论是干警的工作态度还是服刑人员的精神状态,都体现出了这一点。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技能培训工作凝聚着监狱干警和驻监检察干警的心血,通过改造使服刑人员实现从罪犯到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转变,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这次活动,一方面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加了监狱执法和派驻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对驻监检察干警和监狱干警工作表示满意。”省人大常委、省图书馆党委书记孙成珂在视察凌源第二监狱的当天如是说。
简介: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兴起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存在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扩张负面功能等问题,故应对其予以法律规制。各国关于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有以下共同点:通过对预付卡的监管来规制预付式消费;公法和私法两种手段并用;发挥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我国应在借鉴各国规制经验的情况下,根据预付式消费实践及国情,建立富有针对性的规制模式。然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层次较低、规制不全面、实施效果差等缺陷。因此,应对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预付卡发行制度,设立预付卡实名登记制度,设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制定全国性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