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法救济,《法国民法典》是以第1382条和第1383条即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而《德国民法典》则以第823条与第826条即小的一般性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中国现行侵权法律规范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则既存在类似于法国的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也存在类似于德国的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和第2条。由于法国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与德国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分别生成于不同的社会背景,因此它们具有不同的制度功能,而中国当前的法律实践却将这两者置于同一法律体系下,由此导致法律规范适用时的冲突就无法避免,而这并不利于法律实践中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规范调整。因此,必须在明确这两种模式的基础上,确定一种有利于中国既有法律体系下相应侵权损害规则适用的模式。
简介:对时代的所有讽刺,不过是表明了对时代之中人的境况的怜悯。与其说(《地铁一号线》是从黑暗的隧道里延伸来的,不如说一辆由一百年来韩国政治、历史、文化缀接的花车到场了。金敏基在漫长的地铁线上洒满“小人物的酸辛”。小人物赤裸无助,是城市文化里的浮游物。在这里,城市的所有病毒不仅小人物携带、传播,而且他们还创造病毒。来自延边怀有身孕的朝鲜族姑娘,转悠在迷宫一样的大都市,遇上了一场又一场人群的轰炸式围堵。她倔强地要在汉城找孩子的父亲(不知她怎么从长白山出发越过朝鲜而抵达韩国),就像一个忧心忡忡的人寻找上帝一样。她不能理解,冷漠的世界里,上帝已经不在而且不再为她负责。类型化的人物一个个登场,绕着她趔趔趄趄地舞蹈。流氓、妓女、军人、学生、商贩、政客、清扫工、城管、官太太、小偷,刮起一团团风暴。地铁在风暴里艰难开动,迷宫开一扇小门,出现一个汉城的地铁站名。地铁忽快忽慢,结尾急刹车:妓女跳下站台,被时代之车无情轧过,人群甩到了爆炸性的故事终点。感情的悔罪者携少女跑向后台,为另一出戏埋下伏笔。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可以就此延伸。
简介:作为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经典之一,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中“先验演绎”的结构一直是研究界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面对各种观点,一般认为亨利希提出的著名的“一个证明、两个步骤”主张是一个节点,此后的学者们大都在这一框架下提出进一步的意见。其中以另一位研究者阿利森的观点尤为重要。在接受亨利希基本观点的前提下,阿利森对于两个步骤各自的内涵进行了重新解读。围绕两种主要论证,在不否定“一个证明、两个步骤”所具有的合理性基础之上,提出了另一种视角,即以“概念一直观”的关系为线索来把握“先验演绎”中的深层脉络。与此同时,“概念”与“直观”本身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演变。基于这一发现,本文对于“先验演绎”的结构提出了崭新的“一个证明、三个步骤”主张,并试图以此来调和亨利希与阿利森二者之间的某些分歧。
简介:凯尔森是20世纪最重要的法学家之一,以“纯粹法学”而闻名.为保证法律的纯粹性,他除了将法学的范围限定在实在法领域与假设“基础规范”这两种手段之外,还诉诸了“逻辑”这一保真工具.但对“逻辑是否可直接应用于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独特的规范逻辑”等问题,凯尔森的思想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即从早期的毫不迟疑到中期提出变通方案:将逻辑直接应用于法律规则,间接应用于法律规范,再到晚期彻底否定逻辑可应用于规范,进而否定规范逻辑的存在.其结果就是: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在基础上发生了动摇.是否真的如凯尔森想象的那么悲观呢?20世纪的规范逻辑研究新成果已经证明,规范逻辑是能够建立起来的,凯尔森实际上走入了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