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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场合中,用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直接排除行为人的不法的观点值得商榷。被害人自我答责本身只能是结论而非对该结论的论证,同时,得出被害人自我答责的结论并非当然和排除行为人的不法画上等号,而应当在具体情境下进行个案认定。将传统的客观归责理论与被害人教义学相糅合,以行为的“风险创设-风险实现”为思考主线,以刑法中的利益分析为思考基点,重构出一种综合的归责理论,以此在该场合中分别对行为人和被害人的行为做出评价,并确定归责,是解决问题的合理路径。

  • 标签: 基于合意 自我答责 客观归责 利益思考 容许风险
  • 简介: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是对行为人予以处置的法律基础,社会危害性属于行为的范畴,而人身危险性属于行为人的范畴。社会危害性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决定因素,而人身危险性是影响法官裁决结果的一个或然因素,与社会危害性相比,其只对量刑发生次要作用。劳动教养以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其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原因,其法理依据薄弱,法律地位不明。将劳动教养化解到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以非刑罚处罚和保安处分措施予以代替,符合法律发展的逻辑。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人身危险性 劳动教养 保安处分
  • 简介: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其他危险方法"被不断忽略、"公共安全"危险性被直接推定、法官习惯以量刑反制定罪的"司法图式",司法适用者应重新构建裁判规则。应构造立法上典型案例的"整体景象",从中提取核心的评价要点,并据此对非典型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差距进行测量。法官应从社会理性人的立场出发,置身于案件的具体场景中,依据类型比较和等置模式之方法,完成本罪的评判。

  • 标签: 其他危害方法 具体危险 等置模式 类型比较
  • 简介:本文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条文为中心,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出发,结合民法解释学相关方法,就诉讼实践所要解决之共同危险行为之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进行了梳理。笔者认为,应根据共同危险行为所涉不同归责原则识别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加害人不明不应作为客观构成要件,从法律上的事实推定制度的原理出发,应当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作为行为人的免责事由。

  • 标签: 立法目的 攻击防御方法 归责原则 法律上的事实推定
  • 简介:<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修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标签: 道路运输 管理办法 搬运装卸 交通行政 交通管理局 二十五条
  • 简介: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114条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第115条第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第114条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第114条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第115条第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第114条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第25—89套修正案已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国际海事组织已出版了包括第25—89套修正案在内的新版《国际危规》,部安全监督局组织翻译的《国际危规》中文版也即将出版。新版《国际危规》除增加“海洋污染物”、“中型散装容器”等内容外,还对其

  • 标签: 海洋污染物 固体散货 货物安全 移动罐柜 船舶检验 一九
  • 简介:针对日本近年来社会舆论与国会里的改宪动向遥相呼应的现象,文章以网络公共空间BBS中的舆论为切入点,剖析传媒领域里的舆论领袖对于社会舆论形成的影响,指出所谓的改宪舆论,其实并不代表广大国民的多数意见,其中蕴藏着颠覆自由与民主主义的危险倾向。

  • 标签: 传媒 舆论领袖 舆论 宪法时刻 改宪
  • 简介:人身危险性的最初含义是犯罪可能性,包括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的性质是双面的,既可能是社会危害性的内容,也可能是刑事责任的内容。当立法者将人身危险性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能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是定罪的根据,具有出入罪的功能;当立法者未将人身危险性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仅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的根据,具有影响刑罚轻重的功能。无论在定罪活动中,还是在量刑活动中,人身危险性的功能均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犯罪可能性 客观危害 主观恶性
  • 简介:W市两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统计数据表明:交通肇事罪自首率高、逃逸率低、行为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比例高等导致了缓刑适用率过高的现状;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量在逐年增长的情形下,虽然取保率高,但囿于自首、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甚少,导致了缓刑适用率低的现状。这样的现状表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在量刑上明显失衡,在刑法体系上也明显失衡。于此,应当根据罪刑相当原则完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完善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以均衡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 标签: 实证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罪刑相当原则
  • 简介:本期【实务见解】登载的是关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个判例的裁判要旨。从1999年到2010年这十年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参考》中公布的,关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导性案例,总共也只有这三个判例。仅仅这一点,就足以凸显它们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和理论上的考察价值了。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