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广电总局前身)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机制改革的通知》,宣布从1995年1月1日起,全国各制片单位可直接将生产的影片发行到任何一级发行机构,乃至电影院。此举旨在打破通过省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逐级向下发行影片的既定模式。连同1993年一月发布的《关于当前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广电字3号文件”),决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不再对国产影片统购包销,各制片厂可以直接同地方发行放映公司进行出售地区发行权、单片承包、票房分成、代理发行等多种形式的交易。中国内地电影体制改革由此迈出了重要一步,各电影制片厂亦开始着手内部机制的改革。电影的生产方式也不再由国家单独投资,而准许企业投资甚至与港资和外资联合投资。1994年十一月,
简介:近几年,在多数媒体的资产运作中,广告经营业务被作为一项特许经营权性质的无形资产被剥离,成为媒体的投融资工具.自2003年起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将广告经营权进行市场化交易或者资产置换,成为较多报刊媒体转企及股份制改组的路径选择.在媒体广告经营权交易中,资产评估是核心环节,但现实中,交易各方往往对媒体广告经营权评估的客观性表示担心,对评估结果很难达成一致认可.本文认为,厘清媒体广告经营权的价值形成过程从而理解其无形资产内涵不仅是对其进行客观评估计价的前提,而且是双方缔结一份较为完备的交易契约的必要条件.鉴于理论研究者对媒体广告经营权涉及较少,本文试从概念界定开始,对媒体广告经营权的价值形成与评估的客观性问题进行梳理,以期对传媒业的改革实践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