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汉语“把”字句受语义和谐律和结构和谐律共同管制。语义和谐律由陆俭明(2010a)提出,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涉及的诸方面意义都要求彼此之间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本文将“把”字句分为处置型、致使型和意外型三类,这三类“把”字句的构式义、动词义、“把”的宾语义、事件结果义以及语境义等在语义和谐律的管制下相互作用。受语义和谐律的启发,提出结构和谐律的观点,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都要追求结构的平衡与和谐。假设动词后存在一个“结构槽”,一部分“把”字句的成因是由于句子的深层结构既有宾语又有处所补语,而一个动词结构槽无法同时容纳宾语和处所补语,因此将宾语向前移位,从而达到结构和谐的效果。
简介:本文以交通乘用概念的理据为例,通过多种语言的泛时对比和汉语历时、共时比较,归纳出该概念各种可能理据的集合,比较了它们跟其知识场各常识构件间的匹配关系等.由此进一步证明了马清华(2010,2011)就理据问题提出的场约束原理。但可能的理据并不能自然实现为现实的理据,本文继而以汉语为单一分析材料,通过对其乘用概念的理据运筹活动的详细论证,表明可能的理据能否成功实现为现实理据(即语言对概念表达策略的选择),取决于言内外多种因素的运筹结果。表达目的、言外的现实和认知条件、言内的形义基础相互作用,协同规定着概念的理据,这就把优先原理进一步发展成为系统运筹原理。本文对场约束原理的进一步证明和所发展出的系统运筹原理丰富、完善了理据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