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在针对四川省6-17岁的未成年人安全状况的调查发现,未成年人安全感总体比较高,获取安全信息的渠道多元化,对来自官方的信息具有较高的信任感,学校安全教育是未成年人安全信息获取的重要渠道。同时,调查还发现在未成年人生活中存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交通安全有待提升,用电安全需要加强,网络交友潜伏隐患,人际沟通不容乐观,救助常识相对缺乏,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安全保护中的活力不足等安全隐患。构建政府主导,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自护"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格局,从改进社会治理的角度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安全服务的活力是改善未成年人安全状况的出路。
简介:2012年修改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合适成年人”无法作为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以维护有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时将被告人赔偿与否作为量刑情节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施压调解而干预阻碍被告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审判人员能否兼备审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专业素养等问题。为了在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点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缺陷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司法解释应规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标的金额较大的情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情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审级不一致的情形、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