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处罚领域采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促进依法行政,其以“过罚相当”为理论基础。行政处罚之一事不再罚具有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该理论的特点。此特点也决定了其“一事”的构成要件的不同:在行政相对人违法事项构成中,包含三个要件,即客观方面(行为或状态)、主体、主观方面。在具体的交通行政处罚中,对于一事的认定应区别不同情况,考虑到其借助于车辆而对人处罚及对交通违法检测方式的特性,采用(以时间或距离为标准的)切割法划分处断中的一事。对于闯红灯、违法停车、无证驾驶、超载或车辆改装事项,也采用切割法。其中,在合理的矫正期间终结后不改变违法状态的行为,应作为新的“一事”论断,而不受一事不再罚原则限制。超速和违法停车行为属于继续犯,无证驾驶、超载和违法改装车辆属于状态犯,对状态犯的处罚不宜适用切割法划分事数。
简介:<正>在法学界,"司法"或许是一个带有宏大叙事色彩的概念,涉及面广而内容庞杂往往是"司法"给人的第一印象,这也是迄今没有出现成熟的所谓"司法学"学科的主要缘由所在。其实,我更主张对司法理论采取分论式的、解剖麻雀式的研究,研究司法的微观问题也同样可以出大成果。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就"监狱的诞生"问题撰写的《规训与惩罚》一书,绝对堪称20世纪人类最杰出的学术著作之一。用随笔式的语言梳理"司法"的关键词,其实也是司法理论研究、法学研究的一种有益的尝试。笔者试图对司法的若干关键词陆续进行梳理,但愿能为读者"了解"和"理解"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司法"的"庐山真面目"拓开一脉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