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处理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很强而又非常复杂的工作。自一九八七年六月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使我国几十年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处理初步进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新阶段。几年来,笔者在实践工作中坚持依照《办法》处理医疗纠纷,受益颇深,同时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大部分涉及到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的法律适用的矛盾问题。本文就这些矛盾和问题谈些自己的认识和理解。一、医疗纠纷解决中法律适用的矛盾与分析(一)、调整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与法规内容不统一目前适用调整医疗纠纷及事故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一是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医疗纠纷、医患矛盾日益增多、日益激化。医疗纠纷以及医患矛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热点社会问题,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其中,医方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医德医风沦丧是造成医疗纠纷的众多原因之一。我国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教育,仍然未能顺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发展要求,过分强调医学知识与医学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对于医学生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的培养,对于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更多的考虑。医疗纠纷课程有助于让医学生认识到医患关系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性:从法律意识的角度,加强学生对于医疗纠纷的认识;同时,作为《医学伦理学》的有益补充,达到培养良好医德医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