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写入《药品管理法》;将临床试验机构由认证改为备案,药物临床试验审批由明示许可改为默示许可,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制度.
简介: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罪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简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共犯的正犯化这一现象愈发广泛.此立法技巧并未违反传统共犯理论,而其可罚性在于造成了法益侵害或者法益侵害之危险.现行刑法中类似共犯正犯化规定可分为共犯的量刑正犯化和定罪正犯化,后者进一步细分为共犯(行为)完全正犯化和共犯(行为)部分正犯化,对不同性质的正犯化应当以不同的方式处理.未来立法中,共犯的正犯化将会常态化,立法范围进一步扩大,而处罚更加精细,但同时也要注意对正犯化加以限制.
简介:伴随着科技进步与工业发展,社会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行业存在的风险也与日俱增,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其社会危害非常严重。以往的过失理论在重大责任事故中一般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地位较高者的刑事责任往往得不到追究,更不利于防范危害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基于此,日本刑法学界以"森永奶粉砒霜中毒案"为契机提出监督过失犯罪理论,后来德国的刑法学者深化了监督过失犯罪理论。监督过失犯罪属于司法实践中多发型犯罪,目前该理论已为中外司法实践部门所认可并运用于具体案件,彰显了刑法的正义性。运用监督过失犯罪理论追究地位较高、远离事故现场监督者的刑事责任,有利于减少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惩治与预防过失犯罪、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