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比兴笺》作者问题是近代学术研究领域的一桩著名公案,近代著名学者已有此书为魏源所作的说法;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经多位学者考证,此书实系魏源所作,这一结论在魏源研究领域基本被认可,却没有引起古代诗学研究者的关注。其实,此书作者乃魏源还可做四个方面的充分补证。《诗比兴笺》与现存陈沆的著作缺少关联,同时,《诗比兴笺》与魏源大量著作形式以及思想内容存在明显的一致性.包括笺注体例、词句、文意和思想观念的相同与近似。魏源将此书“著作权”转让给陈沆的行为.实与古代“托名”现象的文化传统有关。明确此书为魏源所作对于推进清代诗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