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别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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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一上级税务机关重新处理,上一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诉,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原决定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或者责令原处理机关补正,限期履行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活动,它是我们行政复议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对于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友》 2001年1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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