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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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的都是行政争议,都是国家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建立的两种监督制度和法律制度,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一、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三晋测绘》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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