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中人身侵权之债优先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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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属于普通无担保的债权。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中侵权债权的保护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侵权债权人受偿数额。同时,大范围的企业生产造成的侵权事件越来越普遍,其中以大规模的人身侵权之债的受偿问题最为突出,如果按照现有的破产受偿顺序,作为人身侵权受害者就会得不到及时的救济。所以,为了平衡公平和效率,需要对现行《企业破产法》的清偿顺序进行一定的改正,相应提高人身侵权债权受偿顺序,或者建立配套的破产债权保障措施,使企业破产时人身侵权受害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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