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经历了频繁的高考科目改革。组合型高考科目改革方案可以归纳为封闭式组合、半封闭组合、半开放组合和开放式组合四种类型,都未能逃脱高考与会考、全面发展与专业发展、个性与共性这三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直到新型组合的出现才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然而新型组合也只是出现了排列型思维的影子,若真正取而代之以排列型高考科目改革,将会大幅提升和完善高考的评价作用及导向功能。其指导思想来源于木桶原理:底板是根基、长板显优势、短板不可弃。排列型高考科目改革具有自主性、过程性和对等性三大特点,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培养学生,有助于维护考生公平。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