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减肥胶囊”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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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对王某、谷某生产、销售假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此案为北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自2016年3月开始,王某、谷某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住所内,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宣传某纯中药减肥胶囊具有良好的减肥效果,并对'减肥胶囊'进行分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9年3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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