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的寺院税收变迁初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唐宋时期,随着寺院经济的膨胀式发展,政府对其进行了长期的世俗化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寺院经济特权逐步被取消,尤其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最终废除租庸调制,开始推行两税法。两税法取消了寺院和僧尼个人田产免税的特权,这一制度性的变革直接给占有大量土地的寺院增添庞大的税收负担,而日渐名目繁多的税收也加速了寺院经济的衰落。
作者 孟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牡丹》 2018年6X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