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返还比例的认定 ——以南通市基层法院审判数据分析为基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给付彩礼是中国自古至今流传下来的特有习俗,可以视作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最终未成婚,则条件不成就,彩礼理应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条规定了彩礼应予返还的三种情形。本文结合南通市基层法院审判案例重点讨论第一种情形,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的返还。通过分析得出司法实践中确定彩礼返还比例考虑的常见及主要因素,即同居时间的长短、过错程度的大小、给付数额的多少、家庭经济情况的高低。
出处 《教学与研究》 2022年5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6月2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