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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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福建省通过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深入扎实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加强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大力抓好食品安全七大体系建设,重点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食品工业》 2010年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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