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他人委托销赃的轿车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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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09年3月8日凌晨卓某和吕某在成都市高新区元通一巷小区盗得川AKG270白色东风雪铁龙轿车后,一起将轿车开到泸州市,在泸州市大酒店门口将轿车交给葛某销赃,然后返回成都。葛某见轿车成色较新.临时起意,打电话给吕某谎称汽车被盗后,将车身原来的白色改为银灰色,并做了两幅假车牌掩人耳目。将该车占为己有使用一年之后,2010年3月,葛某出卖该车时,被他人以试车为名将车骗走。经鉴定东风雪铁龙轿车价值72393元。
作者 黄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2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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