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与对策研讨会纪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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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5日,四川省劳动学会在资阳市召开了实施《劳动法》的问题与对策研讨会。与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内江、资阳、简阳市劳动局的负责同志,就当前实施《劳动法》,特别是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深入全面贯彻《劳动法》发表了许多中肯的意见,现择要整理如下:一、《劳动法》经过一年多的宣传、贯彻实施,成绩很大,但下一步任务还重。由于原来劳动管理的基础条件不同,《劳动法》贯彻实施的情况一般是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好一些;其他集体企业、个体经济、私营企业要差一些。对"三资企业",有些地方的市、县劳动部门尚无暇顾及,有的股份制企业经营者甚至错误地认为"我只听董事会的",对贯彻《劳动法》有抵触情绪。而且,即使在宣传比较普及的地方,职工的观念转变往往并不容易,原则上懂了,遇到具体问题又想不通。最近内江市属印染厂破产,企业被四川农业机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