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来台湾地区民事法律之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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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节前言大陆法系国家之民法,肇端于十八世纪,深受个人主义之影响,以自由、平等为基本理念,认为人类之私人社会生活,均得以自己之意思自由活动,因而产生权利本位与个人本位,形成所谓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在民事程序法因受上述民法理念之影响,亦随之产生了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上述理念,足以刺激人类之自由竞争,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