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音乐哲学或者音乐美学进行自律与他律的划分应该是伽茨着眼于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的划分而借用的一个普通美学(来自康德)的标准。这样的一个借用,一方面为音乐美学主要的流派进行分类提供了—个简约的坐标系,另一方面彰显出自舒巴特创造‘音乐美学’这个概念以来,人们对于音乐美学理解的悬殊。
文艺争鸣
2012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