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200.69元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00.69元。2013年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182.35元。(《思想理论动态参阅》)
领导文萃
2014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