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包括人口登记与管理制度和“公民待遇差别管理体制”两部分。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根据这两部分不同的内容分别进行。目标是构建新型的人口登记与管理制度和“公民待遇平等管理体制”。由于改革的内容已经超出了行政的范畴,因此,改革方案应以法律的形式代替文件的形式。制定改革方案(法律形式)的过程,即是构建关于改革的法定、规范、公开的博弈平台的过程;实施改革方案(法律形式)的过程,即是一个解构旧体制机制的过程,也是一个建构新体制机制的过程。
惠州学院学报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