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包送汇”,从义务到有偿服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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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博览》2011年第2期曾刊登笔者《送包、送汇始于邮政延伸服务试验?》,介绍河北迁安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期间的"送包送汇"情况,因为其"送包送汇"处理方式,与河北邢台董建垣、杨文忠撰写的"河北省邮电延伸服务费专用收据"不同,故提出是否"送包、送汇,始于邮政延伸服务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