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合会,闽台地区俗称"标会",是东方国家特有的,以济急、互助、储蓄为目的的民间融资信用活动。日本称之为"无尽讲"、韩国称"契"、印度则叫"夺标制"。民间合会由来已久,在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波折,但始终没有消声匿迹过,而随着近几年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资金供求矛盾的日益突出,民间合会又重新活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但也产生了不少民间纠纷,给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新问题。因此,探讨有关合会的法律问题,无疑很有现实意义。
福建法学
199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