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新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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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行政垄断案件突然频发;新《反垄断法》修订工作中行政垄断是当中重点之一;有学者对行政垄断的范围提出质疑。2015年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性行政垄断也因此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但目前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追责主体和权限设计不合理、抽象性行政垄断行为未全部纳入司法审查,以及行政垄断受害人没有获得赔偿的救济途径等。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