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布30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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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梅州市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名录和优秀历史建筑中筛选出一批各地最有代表性的古民居、古建筑、古遗址等,经过申报、审核、踏查、评审等环节,确定并公布为梅州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其中包括古建筑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遗址1处,共计30处。至此,梅州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增至11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