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涉及财产刑的规定共有257处,立法机关重视财产刑在刑罚中的具体运用,意图通过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剥夺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的资本,有效遏制犯罪。为了准确评估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状况,充分发掘财产刑应有的价值潜能,使财产刑的刑罚功能实然化于刑法适用的司法实践中,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成立课题组,对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情况展开了专题调研。
福建法学
200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