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批“卫生部项目”县立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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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5年起,江西省首批"卫生部项目"立项试点县(市)为:石城县、瑞金市、彭泽县、瑞昌市、吉安市。以后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增加一些县(市、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要求1.按照项目要求,各级政府须承诺并落实配套资金。每个项目县的各级配套资金是:县级1.1万元,地区0.5万元,省级1万元,卫生部1万元。